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1-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150,000 股 2、发行价格:14.9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07,178,500.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101,995,339.63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7,150,000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张启发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18 个月内 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 目录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2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 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 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 2 目录 .......................................................................................................................... 3 释义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9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10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13 六、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情况................................................................ 16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 17 八、其他重要事项........................................................................................... 17 九、备查文件 .................................................................................................. 17 3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金银河、公司、上市 指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指 金银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定对象发行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预案 指 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股票或 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 指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 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Foshan Golden Milky Way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Ltd 法定代表人: 张启发 注册资本: 人民币 7,468 万元(本次发行前) 成立日期: 2002 年 01 月 29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3 年 2 月 8 日 注册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宝云路 6 号一、二、四、五、六、七座 办公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宝云路 6 号一、二、四、五、六、七座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528100 电话号码: 0757-87323386 传真号码: 0757-87323380 公司网址: www.goldenyh.com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 金银河 股票代码: 300619 上市时间: 2017 年 3 月 1 日 研发、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化工机械及智能化装备、电池制 造机械及智能化装备;设计、制造、销售:汽车五金配件;软件开 经营范围: 发;销售:配套设备及配件;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 2021 年 5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5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与上市相关事项的批准与 授权 2021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议案。 3、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1 年 9 月 8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 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 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10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2 号)文,同 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7,150,000 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 3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即 2021 年 5 月 14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5.01 元/股, 6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5.01 元/股调整为 14.99 元/股。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 募集总额 为 107,178,500.00 元,发行费用 5,183,160.37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101,995,339.63 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认购,发行对象张启发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 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2021 年 11 月 23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1820136 号),确认截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民生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户名: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账号:0200098119200038902) 实际收到 1 户特定投资者认购金银河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票之认 购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 107,178,500.00 元,已全部存入上述认购资金专用账户 中。 2021 年 11 月 23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华兴验字[2021]21001820121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 止,发行人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15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4.99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107,178,500.00 元。发行人募集人民 币 107,178,5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 5,183,160.37 元,发 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995,339.63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 人民币 7,15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94,845,339.63 元。 同时,截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止,发行人“银河转债”累计转股 2,829,341.00 股,累计新增股本人民币 2,829,341.00 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止,发行人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84,659,341.00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7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广东南海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1 年 11 月 2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 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 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7,150,000 股,发行对象为 1 名,发行情 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1 张启发 7,150,000 107,178,500.00 张启发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2 月出生,身份 证号:44060319681219****,住所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镇中*路**号。 张启发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次发行前,张启发直接持有公司 14,483,837 股股票,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的 18.69%,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认为: 1、金银河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 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 2、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事宜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发行方案》、 《缴款通知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规定的条件,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8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符合《发行方案》、 《缴款通知书》的相关要求; 4、本次发行股票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以及《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合 法、有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符合《发行方案》、 《缴款通知书》的相关要求;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4、发行人尚需就本次发行事宜办理股份登记上市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1 年 11 月 2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 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 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金银河 证券代码:300619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9 本次发行股份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期 张启发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18 个月内 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 比例情况如下: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张启发 境内自然人 14,483,837 18.69% 10,862,878 广州海汇财富创 业投资企业(有 境内一般法人 9,553,035 12.32% - 限合伙) 梁可 境内自然人 7,047,538 9.09% 5,976,103 薛春良 境内自然人 2,588,700 3.34% - 北京中田科技有 境内一般法人 1,956,479 2.52% - 限公司 张志岗 境内自然人 1,648,100 2.13% - 付为 境内自然人 1,555,179 2.01% - 陆连锁 境内自然人 1,500,038 1.94% - 北京德兴管理咨 境内一般法人 960,782 1.24% - 询有限公司 刘洪齐 境内自然人 612,000 0.79% - 合计 41,905,688 54.06% 16,838,98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10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启发 境内自然人 21,633,837 25.55% 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一般法人 9,553,035 11.28% 梁可 境内自然人 7,047,538 8.32% 薛春良 境内自然人 2,588,700 3.06% 北京中田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956,479 2.31% 张志岗 境内自然人 1,648,100 1.95% 付为 境内自然人 1,555,179 1.84% 陆连锁 境内自然人 1,500,038 1.77% 北京德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960,782 1.13% 刘洪齐 境内自然人 612,000 0.72% 合计 49,055,688 57.94% (三)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本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本次发行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截至股份登记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8,064,822 23.31% 7,150,000 25,214,822 29.78%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9,446,200 76.69% - 59,446,200 70.22% 合计 77,511,022 100.00% 7,150,000 84,661,022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张启发先生将直接持有发行人 21,633,837 股股份,持股比 例为 25.55%(截至股份登记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仍为张启发先生。公司股权结构仍然符合股票上市交易条件,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启发先生,张启发先生认购本次发行 股份 7,150,000 股,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 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1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启发 董事长、总经理 14,483,837 18.69% 21,633,837 25.55% 梁可 董事、副总经理 7,047,538 9.09% 7,047,538 8.32% 黄少清 董事、副总经理 588,999 0.76% 588,999 0.70% 谭明明 董事 99,999 0.13% 99,999 0.12% 黎明 董事 - 0.00% - 0.00% 李昌振 独立董事 - 0.00% - 0.00% 曹永军 独立董事 - 0.00% - 0.00% 黄延禄 独立董事 - 0.00% - 0.00% 汪宝华 监事会主席 300,112 0.39% 300,112 0.35% 程强 监事 - 0.00% - 0.00% 李红英 监事 - 0.00% - 0.00% 莫恒欣 副总经理 - 0.00% - 0.00% 董事会秘书、财 熊仁峰 88,810 0.11% 88,810 0.10% 务总监 合计 22,609,295 29.17% 29,759,295 35.15% 注 1:本次发行前持股数及持股比例以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的口径计算,本次发行后的 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以截至股份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包含本次新增股份 7,150,000 股)的口 径计算。 注 2:上表数据位数之和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2020 年末 2020 年/2020 年末 /2021 年 9 月末 2021 年 9 月末 基本每股收益 0.26 0.17 0.23 0.15 每股净资产 7.43 7.05 7.83 7.43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1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资产质 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财务 12 状况得到改善,财务风险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 险能力。 (七)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 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扩大收入规模,提高 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八)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 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九)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变化。若公司拟 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十)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 方面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 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亦不会发生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实 际控制人之间因本次发行事项导致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额 184,145.31 146,989.54 110,937.93 102,872.87 负债总额 128,091.04 94,325.20 61,827.33 57,145.23 13 所有者权益 56,054.27 52,664.34 49,110.60 45,727.63 归属上市公司股 56,054.27 52,664.34 49,126.04 45,724.34 东的所有者权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总收入 76,536.29 59,418.08 59,958.92 64,183.27 营业利润 2,433.67 1,689.10 4,938.24 5,440.11 利润总额 2,517.45 1,681.73 4,976.62 5,483.08 归属上市公司 1,923.85 1,274.09 4,151.09 4,636.48 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39.77 9,950.30 4,176.54 3,802.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6.65 -34,603.16 -7,247.84 -19,003.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0.96 23,811.78 4,081.88 9,945.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45.91 -860.07 1,010.57 -5,256.68 4、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1.08 1.30 1.51 1.49 速动比率(倍) 0.79 1.11 1.33 1.2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1.43% 55.34% 44.11% 44.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 7.43 7.05 6.58 6.12 (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63 1.70 1.80 2.51 存货周转率(次) 3.92 4.37 4.34 3.6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47 1.33 0.56 0.5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0 -0.12 0.14 -0.70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0.26 0.17 0.56 0.62 东的净利润)(元)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0.26 0.17 0.56 0.62 东的净利润)(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公司 3.57% 2.44% 8.73% 10.61% 1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47% 5.84% 5.33% 5.28% 注 1: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注 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注 3:2021 年 1-9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经年化处理。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4,183.27 万元、59,958.92 万元、 59,418.08 万元和 76,536.29 万元。2018 年营业收入较高,2018 年下游锂电池及 其新能源汽车行业需求旺盛,且锂电池产能向资金及技术实力雄厚的大型锂电池 生产企业集中,公司大型客户对生产线的需求增长,带动锂电池全自动生产线的 收入增长,2019 年之后有所回落。因“碳中和、碳峰值”对新能源汽车的长期 利好支撑,下游锂电池行业整体呈增长趋势,动力电池企业扩产积极,带动了公 司锂电池生产设备收入的增长,2021 年 1-9 月公司收入规模增长较多。 最近三年一期,营业毛利分别为 16,648.44 万元、17,272.38 万元、16,645.76 万元和 18,143.48 万元,公司保持了较高的毛利率水平,营业毛利规模较稳定。 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的上升使得公司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有 所下降。2021 年 1-9 月因收入规模增长较快,带动了公司利润的增长。公司新建 厂房及生产项目较多,固定资产规模增长较快,因尚未投产实现相应效益,固定 资产的折旧费用使得公司管理费用率上升较多;公司的贷款规模有所增加,财务 费用相应上升,使得公司财务费用率上升较多。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4.02%、44.11%、55.34%和 61.43%, 公司借款规模扩大,通过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及发行可转债等多种方式融资,资 产负债率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49 倍、1.51 倍、1.30 倍和 1.08 倍, 速动比率分别为 1.23 倍、1.33 倍、1.11 倍和 0.79 倍,公司报告期内的流动比率 和速动比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满足经营需要,适当运用银行短 期借款等财务杠杆补充资金缺口,导致流动负债规模有所扩大。 15 3、营运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2.51 次、1.80 次、1.70 次和 2.63 次,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1)随着公司设备销售收入的增长, 应收设备质保金累计余额相应增加;(2)相比有机硅设备客户,锂电池行业客 户普遍回款相对较慢,公司锂电池生产设备的收入占比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符合行业特征。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为 3.62 次、4.34 次、4.37 次和 3.92 次。公司 不断加强存货管理,报告期各期存货周转率持续提高,2021 年 9 月末在手订单 较多,存货储备上升,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 六、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 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保荐代表人:王蕾蕾、郭丽丽 办 公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联 系 电 话:010-85120190 传 真:010-85120211 (二)发行人律师 名 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王丽 经 办 律 师:官昌罗、孙贝 办 公 地 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联 系 电 话:021-55989888 传 真:021-55989898 (三)审计和验资机构 名 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林宝明 16 签字会计师:夏富彪、陈昭 办 公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联 系 电 话:020-83277106 传 真:020-83277106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民生证券指定王蕾蕾、郭丽丽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 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王蕾蕾: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 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十余年,主持和参与了金银河(300619)IPO、侨银股份(002973) IPO、朝阳科技(002981)IPO、中旗新材(001212)IPO、索菲亚(002572)2015 年非公开发行、金银河(300619)可转债等项目工作。 郭丽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项目经理,保荐代表人,注 册会计师,参与了侨银股份(002973)IPO、中旗新材(001212)IPO、金银河 (300619)可转债等项目。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民生证券同意推荐金银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7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18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