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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银河: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银河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蕾蕾                 联系电话:020-38927660-8010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丽丽                 联系电话:020-38927661-801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公司发布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的三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等
                                   在内的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无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是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5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列席1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
                                    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

                                    列席1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
                                    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
                                    列席1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
                                    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无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年11月12日

                                    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则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无            不适用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
                                                            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减持意向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2.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是           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   未出现需履行
                                                           不适用
承诺                                     承诺相关情形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未出现需履行
8.关于承担社保、住房公积金责任的承诺                       不适用
                                         承诺相关情形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金银河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保荐代表
                                     人为王蕾蕾、秦荣庆,2021 年向特定对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象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为王蕾蕾、郭丽
                                                       丽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 保荐的 公司采 取监管措 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蕾蕾                 郭丽丽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