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17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佛山市金银河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查,经审核,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各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一致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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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振 黄延禄 曹永军
二○二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