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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银河: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2023-03-03  

                        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3-015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因认购对象认购金额调整,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中“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5.发行数量”进行调整,除下
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具体调整
内容如下:
    调整前: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分红派息金额,N 为每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或送股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启发先生及/或控制的企
业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
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张启发先生及/或其控
制的企业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百分之八十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或将放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26,596,512
股(含本数)。
    其中,张启发先生及/或控制的企业拟以不低于 5,000.00 万元的现金按照本
议案第 4 项子议案“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确定的价格认购股份,
其余剩余股份面向除张启发先生及/或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竞价发行。
    张启发先生及/或控制的企业最终认购股票数量为其实际认购金额除以最终
发行价格(即认购股票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结果保留至个位数并向下取
整)。在上述认购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市场情况与张
启发先生及/或控制的企业协商确定其最终的认购金额和认购股票数量。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分红派息金额,N 为每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或送股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启发先生及/或其控制的企业不参与
本次发行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张启发先生及/或其控制的企业
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
十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26,596,512
股(含本数)。
    其中,张启发先生及/或其控制的企业拟以不低于 5,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
超过 35,000 万元(含本数)的认购金额区间,以现金方式按照本议案第 4 项子
议案“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确定的价格认购股份,其余剩余股份
面向除张启发先生及/或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竞价发行。
    张启发先生及/或其控制的企业最终认购股票数量为其实际认购金额除以最
终发行价格(即认购股票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结果保留至个位数并向下
取整)。在上述认购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市场情况与
张启发先生及/或其控制的企业协商确定其最终的认购金额和认购股票数量。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