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雄极光:关于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2017-05-25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17-028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增
加实施主体并且变更实施地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 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7,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19.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1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8,543.9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556.10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
告》(广会验字[2017]G17000360150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
根据《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序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号 (万元) 金(万元)
LED 绿色照明 重庆三雄极光照 重庆市万州区五
1 53,603.35 53,603.35
扩产建设项目 明有限公司 桥红星东路 439 号
LED 智能照明
广东三雄极光照 广州市南沙区榄
2 生产基地建设 23,661.45 23,661.45
明股份有限公司 核镇
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 广东三雄极光照 广州市南沙区榄
3 16,423.67 16,423.67
升级项目 明股份有限公司 核镇榄北路 1 号
实体营销网络 广州市番禺区石
广东三雄极光照
4 下沉完善扩充 17,141.11 17,141.11 壁街韦涌工业区
明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132 号
广州市番禺区石
O2O 电商平台 广州三雄极光贸
5 12,016.24 10,016.24 壁街韦涌钟围路
建设项目 易发展有限公司
132 号 101
广州市番禺区石
跨境电商海外 广东三雄极光照
6 7,799.76 5,710.28 壁街韦涌工业区
市场拓展项目 明股份有限公司
132 号
合计 130,645.58 126,556.10 - -
二、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次变更涉及“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变更的事项包括:1、增加全资子
公司广东三雄极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科技”)作为该项目的实
施主体;2、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 1 号变更为广州
市番禺区石碁镇。除前述变更外,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
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名称 (万元) 金(万元)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 广州市南沙区榄
研发 变更前 16,423.67 16,423.67
份有限公司 核镇榄北路 1 号
中心
1、广东三雄极光照明
扩建
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石
升级 变更后 16,423.67 16,423.67
2、广东三雄极光照明 碁镇
项目
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三雄科技拟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研
发中心扩建升级及技术研发投入,项目资金由公司前期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锦绣支行设立的“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支出,银行账
号为:06301553000000068。
三、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原因
三雄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加三雄科技作为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
实施主体有利于协调各子公司的研发资源,发挥各自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研
发进度,打造更加高效的研发体系,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实施地点是
因为公司 2016 年 12 月份在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通过招拍挂竞拍获得了新的土地
资源,该地块比该项目原来规划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 1 号有明显的交通
优势和人才优势,区位优势突出,更有利于优秀研发人才的引进和研发队伍的稳
定。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地点,没有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
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规划,具有积极建设意义。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决策程序
《关于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已经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是基于募投
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
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
变更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
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经核查认
为:
1、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
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三雄极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事项不会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方式,不会对原有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广发证券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
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事项无异
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