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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06-29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17-038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 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7,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19.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1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8,543.9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556.10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
告》(广会验字[2017]G1700036015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广
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3 月 13 日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三雄极
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
专字[2017]G17000360161 号),审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85,732,609.9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金

   1     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                            19,819,473.46

   2     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949,976.06
   3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                                3,376,080.10

   4     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                       38,622,413.90

   5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                               13,579,722.76

   6     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                            8,384,943.62

                            合 计                           85,732,609.90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作出了安排,即“如
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
致,公司可根据上述投资项目实际进度的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
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先行投入的资金。”,本次拟置换资金与
上述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的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有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影响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85,732,609.90 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问询和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
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85,732,609.90 元。
    (三)监事会意见
    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85,732,609.90 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定报告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
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7]G17000360161 号),认为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7 年 3 月 13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
会计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
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85,732,609.90 元。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出具的《广发证券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7]G17000360161 号)。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