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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12-01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17-069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雄极光”)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
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
       2、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
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投资品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
情况。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正常运作
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
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通过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
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
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