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18-004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张宇涛先生、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及陈松辉 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 展,张宇涛先生、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及陈松辉先生于 2018 年 2 月 8 日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宇涛先生、张贤庆先生、林岩先 生及陈松辉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 的发展。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累计增持数量及说明 股东名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比 序号 职务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称 (元/股) (股) (元) 例(%) 2018-02-08 21.09 221,500 4,670,736 0.079 董事长、 1 张宇涛 集中竞价 2018-02-09 21.42 218,200 4,674,834 0.078 总经理 2018-02-12 22.43 98,800 2,216,384 0.035 小计 538,500 11,561,954 0.192 2018-02-08 21.08 119,300 2,515,083 0.043 董事、副 2 张贤庆 集中竞价 2018-02-09 21.53 121,500 2,615,884 0.043 总经理 2018-02-12 22.41 246,397 5,521,109 0.088 小计 487,197 10,652,076 0.174 2018-02-08 21.21 45,000 954,649 0.016 董事、副 3 林岩 集中竞价 2018-02-09 21.61 344,000 7,435,129 0.123 总经理 2018-02-12 22.03 29,800 656,499 0.011 小计 418,800 9,046,277 0.150 2018-02-08 21.27 72,900 1,550,603 0.026 董事、副 4 陈松辉 集中竞价 2018-02-09 21.42 114,300 2,448,249 0.041 总经理 2018-02-12 22.27 20,000 445,485 0.007 小计 207,200 4,444,337 0.074 合计 1,651,697 35,704,644 0.59 6、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1 张宇涛 61,660,797 22.02 62,199,297 22.21 2 张贤庆 50,449,743 18.02 50,936,940 18.19 3 林岩 50,449,743 18.02 50,868,543 18.17 4 陈松辉 24,290,617 8.68 24,497,817 8.75 合计 - 186,850,900 66.74 188,502,597 67.32 二、 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宇涛先生、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及陈松辉先 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的未来 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方式,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继续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张宇涛先生、张 贤庆先生、林岩先生及陈松辉先生拟增持股份的合计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不 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次公告中已增持的股份金额)。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宇涛先生、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及陈松 辉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 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宇涛先生、张贤庆先生、 林岩先生及陈松辉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