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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03-07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18-007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雄极光”)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
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含 9.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
险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总
监负责组织实施。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 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7,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19.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1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8,543.9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556.10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
告》(广会验字[2017]G17000360150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建设周期
                                                            金额(万元)

 1         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       53,603.35          53,603.35      18 个月

 2       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3,661.45          23,661.45      18 个月

 3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          16,423.67          16,423.67      36 个月

 4       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     17,141.11          17,141.11      42 个月

 5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         12,016.24          10,016.24      42 个月

 6        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         7,799.76           5,710.28      30 个月

                 合计                     130,645.57         126,556.10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根据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
况,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含 9.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
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
营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资金
运营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含 9.5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
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
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
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含 9.5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
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
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期货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目前公司
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发表核查意见,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
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
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
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实施的。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含 9.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与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不
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
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含 9.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
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
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含 9.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
   (2)三雄极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三雄极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具体实施中尚
需取得发行方对理财产品的保本承诺。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三雄极光使用不超过 9.5 亿元(含 9.5 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