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极光”、“上市公司”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三雄极光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申 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 号)核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000 万股,并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21,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 总股本为 28,000 万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股,限售期为十二个月。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5 名,本次申请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3,149,100 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3,149,100 股,将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以来,公司的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11,954,697 75.70% 首发前限售股 210,000,000 75.00%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高管锁定股 1,954,697 0.70% 二、无限售流通股 68,045,303 24.30% 三、总股本 280,000,000 100.00%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 诺如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5 位股东——珠海广发信德厚源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王展鸿、黄建中、黄伟坚、刘艳春分别承诺:就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份减持的承诺 珠海广发信德厚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 诺:自本企业承诺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本企业可因自身的经营或投资需求, 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 票。自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比例最高可至 本企业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额的 100%。本企业在上述期限内减 持股份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在本企业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本企 业将在减持前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减持承诺,本企业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 有。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与招股说明 书中所作承诺一致,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也不存在上市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3,149,1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8.27%;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3,149,1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8.2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5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4 名,非自然 人股东 1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总数 数量 流通数量 珠海广发信德厚源投 1 10,500,004 10,500,004 10,500,004 资企业(有限合伙) 2 王展鸿 7,181,999 7,181,999 7,181,999 上述股份均不 存在处于质押 3 黄建中 3,231,900 3,231,900 3,231,900 冻结状态的情 4 黄伟坚 1,556,098 1,556,098 1,556,098 形。 5 刘艳春 679,099 679,099 679,099 合计 23,149,100 23,149,100 23,149,100 - 5、上述股东减持上述股份时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6、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珠海广发信德厚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在出售 公司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其履行承诺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流通前 本次变动 本次限售股流通后 股东性质 持股数(股) 占比 增加(股) 减少(股) 持股数(股) 占比 一、限售条件流 211,954,697 75.70% 0 23,149,100 188,805,597 67.43% 通股/非流通股 首发前限售股 210,000,000 75.00% 0 23,149,100 186,850,900 66.73% 高管锁定股 1,954,697 0.70% 0 0 1,954,697 0.70% 二、无限售条件 68,045,303 24.30% 23,149,100 0 91,194,403 32.57% 流通股 三、总股本 280,000,000 100.00% 23,149,100 23,149,100 280,00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雄极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 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三雄极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夏晓辉 王国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