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18-010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3,149,1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8.27%;本次实际 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3,149,1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8.2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 号)核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三雄极光”)面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0,000,000 股,并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 股本为 210,000,000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80,000,000 股。 公司自上市以来,未派发过股票股利,也未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股份 未发生变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11,954,6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7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68,045,30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4.30%。有限售条件股份中,高管锁定股为 1,954,697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70%;首发前限售股为 2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珠海广发信德厚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王展 鸿、黄建中、黄伟坚、刘艳春共 5 名股东,其中自然人股东 4 名,非自然人股东 1 名。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珠海广发信德厚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王展鸿、黄建中、黄伟坚、刘 艳春分别承诺:就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 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珠海广发信德厚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自本 企业承诺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本企业可因自身的经营或投资需求,以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自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 两年内,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比例最高可至本企业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 股份总额的 100%。本企业在上述期限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在本企业拟转让所持发行人 股票时,本企业将在减持前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减持承诺,本企业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一 致,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 在上市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3,149,1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8.27%;本次实际 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3,149,1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8.2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5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4 名,非自然人股东 1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总数 股份数量 流通股份数量 珠海广发信德厚源投 1 10,500,004 10,500,004 10,500,004 资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份均 2 王展鸿 7,181,999 7,181,999 7,181,999 不存在处于 3 黄建中 3,231,900 3,231,900 3,231,900 质押冻结状 4 黄伟坚 1,556,098 1,556,098 1,556,098 态的情形。 5 刘艳春 679,099 679,099 679,099 合计 23,149,100 23,149,100 23,149,100 5、上述股东减持上述股份时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6、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珠海广发信德厚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在出售公司股 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其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11,954,697 75.70% 0 -23,149,100 188,805,597 67.43% 首发前限售股 210,000,000 75.00% 0 -23,149,100 186,850,900 66.73% 高管锁定股 1,954,697 0.70% 0 0 1,954,697 0.7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8,045,303 24.30% +23,149,100 0 91,194,403 32.57% 三、股份总数 280,000,000 100.00% +23,149,100 -23,149,100 280,00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三雄极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 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 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三雄极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