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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10-24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19-073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


     股东珠海广发信德厚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 广 东 三 雄 极 光 照 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截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持有公司 7,770,068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2.78%)的特定股东珠海广发信德厚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该次减持公司股份
计划期限届满,其在该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2、持有公司 7,770,06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8%)的特定股东珠海广发信德
厚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
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根据该减持计划,持有公司 7,770,06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8%)的特定股东珠海广发信德厚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信德厚源”)计划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

近日,公司收到信德厚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信德厚源该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在该减持计划期间,信德厚
源未减持公司股份。同日,公司收到信德厚源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信德厚
源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相关
规定,现将信德厚源前次减持实施情况以及未来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股东前次减持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在前次减持计划期间,因减持条件未成就,信德厚源未减持公司股份。截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信德厚源持有公司股份 7,770,06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8%。
    2、其他相关说明
   (1)信德厚源前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也未违反信德厚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所作出的承诺。
   (2)信德厚源前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前次减持与其此

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截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信德厚源前次减持公司股份计
划期限届满,前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信德厚源前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东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信德厚源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信德厚源本次拟减持公
司股份计划如下:
    1、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珠海广发信德厚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信德厚源持有公司股份 7,770,06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78%。
    信德厚源系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其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信德厚源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事宜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实现投资回报。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信德厚源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5,600,000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此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则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信德厚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承诺如下:
    1、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自本企业承诺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本企业可因自身的经营或投资需求,以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自上述锁定

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比例最高可至本企业持有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时的股份总额的 100%。本企业在上述期限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在本企业拟转
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本企业将在减持前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

向。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减持承诺,本企业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信德厚源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信德厚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信德厚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
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信德厚源承诺,在

本减持股份计划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广发信德厚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的告知函》;
   2、珠海广发信德厚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