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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19-076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
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

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
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1 号)废止。
    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9〕16 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
16 号)的相关要求,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及影响如下: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将原合并 资产负 债表 中的“ 应收票 据及应 收账款 ”行 项目分 拆为“ 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
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
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
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
质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