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雄极光: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13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 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0-014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3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3 月 12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2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韦涌工业区 132 号公司总部一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宇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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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76,289,782 股(公司总股本为 280,000,0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3,710,218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196,618,4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1639%,占公司总股份的 70.22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196,575,6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1484%,占公司总股份的 70.20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公司股份 42,8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7,812,86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78%,占公司总股份的 2.79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公司股份 7,770,06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23%,占公司总股份的 2.77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公司股份 42,8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5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575,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2%;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6%;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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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70,0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22%;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4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575,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2%;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6%;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70,0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22%;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4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575,9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4%;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70,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60%;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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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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