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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0-08-2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三
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极光”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三雄极光拟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 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期货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
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中低风险理财投资品
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
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
元(含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保障公
司日常经营正常运作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
性高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
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在确
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通过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适度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含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
司董事会会议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资金使用行为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三雄极光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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