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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0-12-3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三雄
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极光”、“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7,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19.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1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8,543.9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556.10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广会验字[2017]G17000360150 号)。公司已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
    根据《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                           53,603.35

   2            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3,661.45

   3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                            16,423.67

   4            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                        17,141.11

   5              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                           5,710.28

   6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                             10,016.24
                            合计                                                126,556.10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的投资金额在项目间有所调整。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0 年
                                               调整后募集资                    募集资金
 序                          募集资金承                        11 月 30 日累
              项目名称                         金投资总额                      投入进度
 号                          诺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A)                         (B/A)
                                                                  (B)
  1      LED 绿色照明扩产          53,603.35       53,603.35       18,142.01     33.84%
              建设项目
  2      LED 智能照明生产          23,661.45       23,661.45        6,934.33     29.31%
             基地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          16,423.67       16,423.67        9,364.23     57.02%
                项目
  4      实体营销网络下沉          17,141.11       24,641.11       21,401.37     86.85%
             完善扩充项目
  5      跨境电商海外市场           5,710.28        3,210.28        3,494.30    108.85%
              拓展项目
  6      O2O 电商平台建设          10,016.24        5,016.24        5,668.04    112.99%
                项目
              合计             126,556.10         126,556.10       65,004.28     51.36%

      注:
      1、上表中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数,若出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表中“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大于 100%比例的,系由于上表“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银行活期利息、管理费、手续费支出等因素,而“调
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含前述因素导致。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经济及行业市场发展状况,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
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
况下,经过谨慎研究,公司拟对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
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时间            用状态时间

  1     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   2020 年 09 月 12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根据《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由本公司负责实施,拟投入募集资
金 17,141.11 万元,通过在全国 7 个重点城市建设大区展示中心,在全国主要区
域市场支持经销商建设品牌专卖店 1,500 家,实现渠道向三、四线城市的进一步
下沉,同时加大品牌建设方面的投入,通过各种形式的品牌推广,持续提升公司
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2019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
将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募集资金的 2,500 万元和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的 5,000 万元均变更用于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实体营销网
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新增募集资金 7,500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由 17,141.11 万元
增加到 24,641.11 万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三、四线城市销售终端建设、五金渠
道拓展和市场品牌推广活动。
      虽然增加募集资金投入后,公司按照计划加大了渠道下沉及五金渠道建设等
相关投入,但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情况对渠道建设及
投入节奏做出了必要的调整;加之该募投项目增加的金额较大,投入建设的内容
较多,客观上需要较长时间逐步实施。因此,为保证募投资金的实际投资效果,
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
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
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
扩充项目”延期的事项,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
容和实施主体。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采取谨
慎的态度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符合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
扩充项目”延期的事项,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
容和实施主体。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
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
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交谈,查阅了公司《招股说明书》、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议案等文件。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