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0-069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首次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 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 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8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 700 万股,网上发行 6,300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 19.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1,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85,438,98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5,561,020.00 元。上述募 集资金的到账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7000360150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根据《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 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 53,603.35 2 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3,661.45 3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 16,423.67 4 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 17,141.11 5 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 5,710.28 6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 10,016.24 合计 126,556.1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分别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绣支行、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及保荐机 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募投项目 “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重庆三雄极光照 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雄”)负责实施,公司通过增资的形式将项目资金拨 付给重庆三雄,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5 日与重庆三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锦绣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公司募投项目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州三雄极光贸易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贸易”)负责实施,公司通过增资的形式将项目资金拨 付给三雄贸易,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5 日与三雄贸易、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 秀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17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 扩建升级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三雄极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科 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通过增资的形式将项目资金拨付给三雄科技,公 司于 2017 年 6 月 7 日与三雄科技、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绣支行及保荐 机构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5、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增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肇庆三雄极 光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三雄”)作为募投项目“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通过增资的形式将项目资金拨付给肇庆三雄,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与肇庆三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绣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 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6、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公司收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 行(以下简称“越秀支行”)的通知,由于越秀支行终止营业,公司原在该支行开展 的相关业务转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以下简称“东风支行”)负责,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越秀支行根据相关规定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终止协议》,并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东风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越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迁移至 东风支行,账户 391120100100165965 未发生变更。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三雄贸易、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越秀 支行根据相关规定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终止协议》,并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与 三雄贸易、广发证券、东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雄贸易于越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迁移至东风支行,账户 391120100100168973 未发生变更。 7、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了新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5810000110120100030823,拟将存放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锦锈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6301775000000066)的全部募集资金转 存至上述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锈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6301775000000066)内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本理财资金到期 后,相关募集资金理财本金和利息将转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新募集资金账户 转入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广州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锦锈支行该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6301775000000066)。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就开设的专户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肇庆三雄、重庆三雄、三雄科技、三雄贸易严格履行《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将 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募集资金的 2,500 万元和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的 5,000 万元均变更用于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月 24 日累计投 入进度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A) 入金额(B) (B/A) 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 1 53,603.35 53,603.35 18,266.84 34.08% 设项目 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 2 23,661.45 23,661.45 9,666.33 40.85% 地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 3 16,423.67 16,423.67 9,367.05 57.03% 目 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 4 17,141.11 24,641.11 21,699.29 88.06% 善扩充项目 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 5 5,710.28 3,210.28 3,494.30 108.85% 展项目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 6 10,016.24 5,016.24 5,668.04 112.99% 目 合计 126,556.10 126,556.10 68,161.85 53.86% 注: 1、上表中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数,若出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 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表中“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大于 100%比例的,系由于上表“截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银行活期利息、管理费、手续费支出等因素,而“调整后募集 资金投资总额”不含前述因素导致。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①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为 5,710.28 万元,主要用于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在主要跨境电商平台上开 设旗舰店,并通过主流搜索引擎上进行一系列的旗舰店推广;与此同时,公司将壮大 海外市场营销队伍、完成海外商标注册,加强海外区域市场的品牌推广,积极参与海 外市场的专业展会、贸易洽谈会等,实现海外市场的突破。 2019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调整为 3,210.28 万元。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24 日,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实际 使用募集资金 3,494.30 万元,主要用于壮大海外市场营销队伍、完成海外商标注册, 加强海外区域市场的品牌推广,积极参与海外市场的专业展会、贸易洽谈会等。公司 目前已在海外注册商标 13 件;在迪拜设立了办事处,在印尼成立了子公司;公司广 泛参与海外专业市场展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业务。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扩大了公司 在海外市场的影响力,为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②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公司实施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的目的是借 助“天猫、京东、唯品会”等电商平台将三雄极光的品牌、体验、销售等业务从线下 拓展到线上,通过互联网以及各种在互联网支持下的软硬件解决方案,借助公司现有 线下经销商的服务网络,实现品牌、渠道、销售、终端服务等业务功能与互联网领域 相关技术的结合,进一步提高公司业务规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10,016.24 万元。 2019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 为 5,016.24 万元。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24 日,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 资金 5,668.04 万元,按照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公司在天猫、淘宝、京东、唯品会、 苏宁易购、拼多多等主流电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业务,同时也和家装公司进行线上业 务合作,扩大公司线上业务范围。 通过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电商销售规模有了较大提升;在各大电 商的投入,也促进了公司品牌的传播;线上线下业务相互促进,协同发展,提高了公 司对市场感知和应变能力,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募投项目“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O2O 电商平 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结项。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使用和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节余金额(含利息收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4 项目名称 入、手续费支出、投 总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资收益等) 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 3,210.28 3,494.30 2.11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 5,016.24 5,668.04 8.50 合计 8,226.52 9,162.34 10.61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0.61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项目如仍需建设,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等方式投入解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500 万 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由独立董事、监事会 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 度报告中披露。因此,上述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 用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 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 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 项目和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0.61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