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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雄极光: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7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
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0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事项
         2020 年 1    第四届监事会
 1                                   1、《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月2日        第四次会议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0 年 2    第四届监事会
 2                                   2、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
         月 24 日      第五次会议
                                     理财产品的议案》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
                                     核说明》
                                     7、《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0 年 4    第四届监事会
 3                                   8、《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月 23 日      第六次会议
                                     9、《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7、《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 6    第四届监事会
 4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月 16 日    第七次会议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2020 年 8    第四届监事会
 5                                 3、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月 26 日    第八次会议
                                   议案》
                                   4、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
                                   议案》
       2020 年 10   第四届监事会
 6                                 1、《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28 日    第九次会议
       2020 年 12   第四届监事会
 7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月 29 日    第十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力、忠实履行义务,并按照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
督作用。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
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
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全过
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
《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
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
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
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
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费用提取合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合理。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在募集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
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要求,符
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价格合理,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况,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没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并提供保证金质
押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
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
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
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
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三、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强自身的
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
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
的形象。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