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三雄 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极光”、“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7,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19.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1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8,543.9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556.10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广会验字[2017]G17000360150 号)。公司已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 根据《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 53,603.35 2 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3,661.45 3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 16,423.67 4 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 17,141.11 5 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 5,710.28 6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 10,016.24 合计 126,556.10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的投资金额在项目间有所调整。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0 年 调整后募集资 募集资金 序 募集资金承 5 月 31 日累 项目名称 金投资总额 投入进度 号 诺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A) (B/A) (B) LED 绿色照明扩产 1 53,603.35 53,603.35 22,110.20 41.25% 建设项目 LED 智能照明生产 2 23,661.45 23,661.45 11,726.56 49.56% 基地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 3 16,423.67 16,423.67 9,829.46 59.85% 项目 实体营销网络下沉 4 17,141.11 24,641.11 22,844.13 92.71% 完善扩充项目 跨境电商海外市场 5 5,710.28 3,210.28 3,494.30 108.85% 拓展项目 O2O 电商平台建设 6 10,016.24 5,016.24 5,668.04 112.99% 项目 合计 126,556.10 126,556.10 75,672.69 59.79% 注: 1、上表中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数,若出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表中“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大于 100%比例的,系由于上表“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银行活期利息、管理费、手续费支出等因素,而“调 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含前述因素导致。 三、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终止原因 1、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该项目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雄”)负责实 施。截止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 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1 年 截至 2021 年 5 募集资 5 月 31 日剩 调整后募集 募集资金承诺 月 31 日累计 金投入 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总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进度 (含理财收 额(A) (B) (B/A) 益、活期利 息) LED 绿色照明 53,603.35 53,603.35 22,110.20 41.25% 38,762.56 扩产建设项目 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 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22,110.20 万元,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 31,493.16 万元(不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占该项目投资规 划资金的 58.75%,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24.88%。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为 38,762.56 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 款利息),剩余资金较多的主要原因包括: (1)项目工程费用大幅节约。原规划建设规模 6 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费预 算 19,480 万元;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实际完成 5.59 万平方米厂房等建筑建 设,建设工程费 8,767.69 万元,较原计划减少 10,712.31 万元。节省较多的原 因一方面系原预算完成于 2015 年,但实际开工建设时工程造价、材料价格变动 较大;另一方面是公司本着节约的原则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结果。 (2)设备及产能投入没有达到计划规模。按照 2015 年的项目规划,该项目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预算 23,212.26 万元,实际完成投入 13,342.50 万元,尚未达 到规划产能规模。 (3)在募集资金存储期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实现的投资收益以及银行活期利息。 2、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截止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 绿色照 明扩产建设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投入 22,110.20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投入 8,767.69 万元,完成项目计划的 45.01%;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完成投入 13,342.50 万元,完成项目计划的 57.48%;完成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5.59 万平方米, 占项目规划建筑面积 6 万平方米的 93.17%,其中 2 号厂房和五金车间已取得房 产证。该项目采取边建设边投入的方式推进,新增设备已经陆续产生效益,2020 年该募投项目贡献营收 4.03 亿元,灯珠产能达到 60 亿颗。 随着这几年 LED 照明行业的发展变化及公司新的战略规划,公司对“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研究与评估。公司认为该募投项目已经基本 完成规划中的厂房建设规模,且该建筑规模能够满足重庆基地产能建设空间需要; 根据公司新的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加大智能化产品的产能建设,也对各基地产 能布局做了新的规划,根据新的规划,重庆三雄现在规划投入的生产设备能够满 足其未来几年的基地产能需要。 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公司决定终止“LED 绿色 照明扩产建设项目”建设,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因公司计划终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 将募集资金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8,762.5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 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三方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亦将予以终止,节余资金将转入公司独立账户,与公司其他资金账户分开,用 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五、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新的战略规 划进行的灵活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不 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不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本事项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根据公司当前实 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和经济效益,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 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查阅了公司《招股说明书》、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文件。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 观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部 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仲从甫 苏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