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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8-1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三
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极光”、“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7,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19.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1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8,543.9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556.10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广会验字[2017]G17000360150 号)。公司已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
    根据《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                            53,603.35

    2           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3,661.45

    3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                             16,423.67

    4           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                         17,141.11

    5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                             10,016.24

    6             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                            5,710.28
                          合计                                                126,556.10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的投资金额在项目间有所调整。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1 年
                                             调整后募集资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                        6 月 30 日累
 序号       项目名称                         金投资总额                      投入进度
                           诺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A)                         (B/A)
                                                                (B)
  1      LED 绿色照明扩
                                 53,603.35       53,603.35      22,213.91      41.44%
           产建设项目
  2      LED 智能照明生
                                 23,661.45       23,661.45       11,919.55     50.38%
         产基地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扩建升
                                 16,423.67       16,423.67        9,868.04     60.08%
             级项目
  4      实体营销网络下
                                 17,141.11       24,641.11      23,209.46      94.19%
         沉完善扩充项目
  5      跨境电商海外市
                                  5,710.28        3,210.28        3,494.30    108.85%
           场拓展项目
  6      O2O 电商平台建
                                 10,016.24        5,016.24        5,668.04    112.99%
             设项目
           合计              126,556.10        126,556.10      76,373.29       60.35%

  注:
    1、上表中“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大于 100%比例的,系由于上表“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投
资收益、银行活期利息、管理费、手续费支出等因素,而“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含
前述因素导致。
    2、上表中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数,若出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上表中“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已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终止,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8,762.56 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由于基建部分无法按公司计划完成施工建设,导致该
项目整体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
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
经过谨慎研究,对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具体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时间            用状态时间

  1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      2021 年 09 月 12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由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三雄极光照明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科技”)负责实施,实施地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碁
镇。该地块为三雄科技于 2016 年 12 月通过招拍挂竞拍获得的土地资源,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才取得不动产权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三雄科技已取得建设
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技术审查报告、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等文件。由于研发中心建设地块总体建设规模较大,为新建园区,整体
建设需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建设,在园区基建及配套项目全部完成后进行
后续装饰装修及设备调试等相关工作,因此整体完工时间较长,导致园区内单体
建筑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无法如期建完投入使用。根据该项目目前实际进展情
况及后续程序要求,为保证项目质量,拟对该项目建设时间进行延期。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
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
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响。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
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把控,使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
采取谨慎的态度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符合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
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
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
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交谈,查阅了公司《广东三雄极
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等文件。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仲从甫                     苏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