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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24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1-080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在广州市南沙区公司榄核总部 D 栋一楼展厅大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宇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
采取谨慎的态度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符合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详 细 情 况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8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
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
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
低风险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同时提前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
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详 细 情 况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
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本次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本次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修改后
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本次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修改后的
《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
司本次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
司本次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相关
内容进行修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
订。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
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
行修订。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内幕信息
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
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
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全
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 细 情 况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3)。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一: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的内容                             修订后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
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   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
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在任   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
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在任
让。上述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
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让。上述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   的本公司股份。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四)审议批准以下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   (十四)审议批准以下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
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上     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
之五以上的关联交易;                        之五以上的关联交易;
……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重大交易事项,须经股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重大交易事项,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该交易涉及的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作为计算数据;                              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
过三千万元;                                超过五千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    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百万元;                                    五百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千万元;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
超过三百万元;                              额超过五百万元;
6、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资产总     (六)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资产
额或成交金额(取其高者)经累计计算在连续    总额或成交金额(取其高者)经累计计算在连
十二个月内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      续十二个月内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
之三十的,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并经出席    分之三十的,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已经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    已经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
算范围。                                    算范围。
7、公司对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     (七)公司对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
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财务资    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财务
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1)被资助对象最   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1)被资助对象
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2)单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2)
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资产的 10%。                                净资产的 10%。
……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重大对外担保行为,须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重大对外担保行为,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百分之十的担保;                           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
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
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五)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
额超过三千万元;                           超过五千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担保;                                     担保;
(七)对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对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                                       ……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者其代理人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者其代理人   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不同的提案同
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不同的提案同     时投同意票。
时投同意票。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   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公司 1%以上有表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
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
持股比例限制。                             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
                                             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征集股东投
                                             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股东投票权。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股
                                             东征集投票权设定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
                                             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应当采      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
取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监事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
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可以集中使用。具体如下: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具体如下:
……                                         ……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
……
                                             (四)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
                                             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
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实、准确、完整;
……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
易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     易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一百万元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百万元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的关联交易。达到本章程第     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的关联交易。达到本章程第
四十条第(十四)项规定的“重大”标准的关     四十条第(十四)项规定的“重大”标准的关
联交易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到本条规     联交易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到本条规
定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根据日常经营管     定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根据日常经营管
理决策权限审批。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     理决策权限审批。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
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发表专     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发表专
门意见。                                     门意见。
……                                         ……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
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为计算数据;                               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五百万元;                                 一千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   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
万元;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一百万元。                               过一百万元。
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重大”标准的   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重大”标准的
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到本条规   交易事项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到本条
定标准的交易事项,除提供财务资助、对外借   规定标准的交易事项,除提供财务资助、对外
款等事项外,由总经理根据日常经营管理决策   借款等事项外,由总经理根据日常经营管理决
程序审批。                                 策程序审批。
……                                       ……
                                           第一百五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五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
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拟修订内容尚需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变更
等相关事项的文件签署。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
果为准。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二: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和
透明度,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改前的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应当实
                                          或监事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
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具体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具体如下:
                                          如下:
……
                                          ……
第四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第四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者其代理人    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者其代理人
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不同的提案同    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不同的提案同
时投同意票。                              时投同意票。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公司 1%以上有
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设立的
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
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       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
                                             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
                                             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征集股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
                                             不得对股东征集投票权设定最低持股比例限
                                             制。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导致公
                                             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
第六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
                                             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
……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
                                             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
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
                                             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它方式表决
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它方式表决
                                             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 10 年。
                                             10 年。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改内容
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三: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改前的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交易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审议    交易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审议
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一百    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百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的关联交易。达到公    对值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的关联交易。达到公
司章程规定的“重大”标准的关联交易还应    司章程规定的“重大”标准的关联交易还应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到本条规定标准的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到本条规定标准的
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根据日常经营管理决策    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根据日常经营管理决策
权限审批。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    权限审批。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发表专门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发表专门
意见。                                    意见。
……                                      ……
第八条 公司下列交易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   第八条 公司下列交易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                                    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者作为计算数据;                          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五百万元;                              过一千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    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
百万元;                                  百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以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    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一百万元。                            超过一百万元。
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标准的交易事    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标准的交易事
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到本条规定标    项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到本条规定
准的交易事项,除提供财务资助、对外借款    标准的交易事项,除提供财务资助、对外借
等事项外,由总经理根据日常经营管理决策    款等事项外,由总经理根据日常经营管理决
程序审批。                                策程序审批。
……                                      ……
第六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   第六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
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    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
授权委托书、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    授权委托书、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
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等,由董    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等,由董
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改内容尚
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