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 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蔡新路 293 号 D 栋 一楼展厅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宇涛先生 1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76,289,782 股(公司总股本为 280,000,0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3,710,218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89,013,597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67.504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1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88,805,597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67.430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3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08,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74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08,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74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08,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74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3%。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其中独立董事温其东先生通过线上方式参加。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805,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00%;反对 20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2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208,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805,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00%;反对 18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3%;弃权 26,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82,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5000%;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00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 以 上通过。该项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805,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00%;反对 20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208,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805,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00%;反对 20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208,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805,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00%;反对 20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208,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805,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00%;反对 20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208,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4 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805,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00%;反对 20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208,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805,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00%;反对 20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208,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805,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00%;反对 20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208,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831,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37%;反对 18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000%;反对 18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5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律 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