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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3-21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张贤庆、林岩、陈松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 51,029,04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22%)的 5%以上股东张贤庆先
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757,2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56%);持有本
公司 50,965,8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20%)的 5%以上股东林岩先生计划自本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741,46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55%);持有本公司 24,540,41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8.76%)的 5%以上股东陈松辉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6,135,10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19%)。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和陈松辉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贤庆            董事、副总经理          51,029,040                18.22%
    林岩             董事、副总经理          50,965,843                18.20%
   陈松辉            董事、副总经理          24,540,417                 8.7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及比例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股
            计划减持股 股份数量 份数量不超
     股东名                     过扣除公司              减持方
序号        份数不超过 不超过总            减持股票来源                           备注
       称                       回购股份后                式
              (股) 股本的比
                                的总股本比
                           例       例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
                                                            集中竞
                                           行股票前持有的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
 1    张贤庆 12,757,260    4.56%   4.62%                    价或大
                                           股份及二级市场            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
                                                            宗交易
                                           增持公司的股份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
                                                            集中竞
                                           行股票前持有的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
 2     林岩   12,741,461   4.55%   4.61%                    价或大
                                           股份及二级市场            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
                                                            宗交易
                                           增持公司的股份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
                                                            集中竞
                                           行股票前持有的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
 3    陈松辉 6,135,104     2.19%   2.22%                    价或大
                                           股份及二级市场            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
                                                            宗交易
                                           增持公司的股份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
     量做相应的调整。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和陈松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
     如下:
    1、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①就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
息后的价格。
    ③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
    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就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前述锁定期限满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后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减持满足的条件
    就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在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本人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后可转让发行人股票: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就减持股份发布提示性公告之
日,本人能够及时有效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2)发布减持
股份提示性公告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高于发行价。
    ②减持数量
    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③减持方式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
行减持,若本人实施减持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④减持价格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股
票发行价。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
相应调整。
    若本人违反上述减持承诺,本人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和陈松辉先生已履行完毕且严格遵守了
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和陈松辉先生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
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风险。
    2、股东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和陈松辉先生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是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在本次
减持计划期间,股东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和陈松辉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和陈松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