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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陈燕生)2022-04-26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陈燕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独立的原
则,在 2021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
忠实诚信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本人因任期届满六年离任,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
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完成了新任独立董事的选举,因此本人 2021 年任职期间
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在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总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
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规定亲
自出席,未出现缺席或委托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陈燕生       3         1         2         0         0           否         2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负责的态度,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阅读、
详细研究和调查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

                                        1
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
董事就以下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更换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事前认可意见和
 1
        第十一次会议   意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2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十二次会议   产品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
        第四届董事会
 3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第十三次会议
                       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5、关于 2020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
        第四届董事会   立意见
 4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十三次会议   6、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20 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或津贴的独立意见
                       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9、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
                       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
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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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培育事项提出建议;关注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进行沟通,对审计工作进行安排和讨论,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
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关注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深入探讨企业的发展部署,使企业的发展战略更具前瞻性,忠实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沟通,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调查。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督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与公司相关
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主动调查、获取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
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
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调查。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同时对公司生产经营
状况等进行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
展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并调阅有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
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此基础上,对公
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除履


                                    3
行上述职责外,还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对 2021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报告完毕!




                                             独立董事:
                                                              陈 燕 生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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