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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6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文件的规定,作为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
审阅,我们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
认可意见
    针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我们听取了相关汇报并审
阅了有关材料,了解并确认相关事实,认为这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调整
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
常性经营业务往来。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
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确认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
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认为:广东司
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
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且诚信状
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续聘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温   其   东              陈   君   柱                曾   亚   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