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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陈君柱)2022-04-26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陈君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
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诚信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在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总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
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规定亲
自出席,未出现缺席或委托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陈君柱       5         2         3         0         0           否         3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负责的态度,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阅读、
详细研究和调查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
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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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
董事就以下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1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十四次会议

                       1、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第四届董事会
 2                     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十五次会议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3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十六次会议   4、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6、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独立意见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4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十八次会议
                       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
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积极参与
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的考核,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
培育事项提出建议,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充分了解,
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忠实地履行了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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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沟通,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调查。
    2021 年,本人认真督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
行沟通,主动调查、获取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保证了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
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调查。
    2021 年,本人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同时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等进行
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
目等相关事项,并调阅有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关注公司
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此基础上,对公司定期
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
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
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及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同时,根据自己的业务知识
和实践经验,就公司治理、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建设等方面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专业
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更加尽职尽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继续深入了解
公司的经营情况,继续加强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
业绩,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
    以上是本人对 2021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报告完毕!




                                            独立董事:
                                                             陈 君 柱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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