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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5-23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 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2-053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
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9 万股股份,
同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和 2022 年 5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2-04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2-040)、《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2)。
    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80,000,000 股减少至
279,911,000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80,000,000 元减少至人民币 279,911,00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果
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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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2 年 5 月 23 日-2022 年 7 月 6 日,每个工作日的 9:00-12:00、13:30-17:00
   2、债权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蔡新路 293 号 D 栋二楼证券部
   联系人:颜新元、冯海英
   联系电话:020-28660360
   传真号码:020-28660327
   邮政编码:511480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
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 “申
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手续,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
后续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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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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