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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8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2-060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在广州市南沙区公司榄核总部 D 栋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张宇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

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宇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张宇涛先

生提名,同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曾亚敏、陈君柱、林岩          曾亚敏
           提名委员会              温其东、陈君柱、张宇涛         温其东
           战略委员会              张宇涛、温其东、张贤庆         张宇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君柱、曾亚敏、陈松辉         陈君柱

    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经公司董事长张宇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

事会同意聘任张宇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经公司总经理张宇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

事会同意聘任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和陈松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经公司董事长张宇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

事会同意聘任颜新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颜新元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28660360

    传       真:020-28660327
    邮    箱:info@pak.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蔡新路 293 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经公司总经理张宇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

事会同意聘任林名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经公司董事长张宇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

事会同意聘任冯海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

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冯海英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28660360

    传    真:020-28660327

    邮    箱:info@pak.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蔡新路 293 号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

事会同意聘任欧治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的整体薪酬水平以及所在地区的消费水

平,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年度税前薪酬(万元/年)
   1                张宇涛              董事长、总经理                  108
   2                张贤庆              董事、副总经理                  102
   3                 林岩               董事、副总经理                  102
   4                陈松辉              董事、副总经理                  102
   5                颜新元                董事会秘书                    83
   6                 林名                  财务总监                     65

       以上方案适用期限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9.01 总经理张宇涛先生薪酬

       张宇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02 副总经理张贤庆先生薪酬

       张贤庆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03 副总经理林岩先生薪酬

       林岩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04 副总经理陈松辉先生薪酬

       陈松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05 董事会秘书颜新元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06 财务总监林名先生薪酬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减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变

更实施地点是公司顺应经营管理实际变化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

际需求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尽快实施完结,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同意取消全资子公司广东三雄极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科技”)作为“研

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变

更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 1 号。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减少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

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取消三雄科技作为“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故三

雄科技原承接的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在扣除手续费后需全额退还公司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为此三雄科技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

元,并相应退还公司原投资额 8,000 万元及该等投资额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本次减

资后,三雄科技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000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6,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三雄科技减资事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附件:个人简历

    张宇涛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后即开

始创业,先后创办广州市番禺区钟村三雄电器厂、广州市番禺区钟村东松电器有限公司、

广东东松三雄电器有限公司等。2010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时兼任中

国人民政治协议会议第十四届广州市番禺区委员会委员、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第七届理事

会常务理事、番禺区科技型企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张宇涛先生曾获得“2013

年广东LED行业10大功勋企业家”、“2013年广东省建筑装饰材料行业‘民族工业领军

企业家’(照明电器类)”、“番禺区工商联2014年度优秀会长”、“改革开放四十年

番禺优秀制造业企业家”和“中国照明电器行业杰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截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张宇涛先生持有公司 46,702,72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16.68%。张宇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钧锷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

外,张宇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张宇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张贤庆先生: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拥有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冈比亚共和

国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照明设计师。毕业后即开始创业,先后参与创办广州市

番禺区钟村东松电器有限公司、广东东松三雄电器有限公司等,2010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同时兼任中国照明学会第六届理事。

    截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张贤庆先生持有公司 43,045,74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15.38%。张贤庆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贤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林岩先生: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后即开始

创业,先后参与创办广州市番禺区钟村东松电器有限公司、广东东松三雄电器有限公司

等,2010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同时还兼任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

    截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林岩先生持有公司 50,965,84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21%。林岩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林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陈松辉先生: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

先后参与创办广州市番禺区钟村东松电器有限公司、广东东松三雄电器有限公司等,

2010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同时还兼任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电气专

业委员会委员。

    截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陈松辉先生持有公司 24,540,41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8.77%。陈松辉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松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温其东先生:中国国籍,1982 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

学本科学历,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师,管理(工业)工程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北京李

晓斌律师事务所,2007 年至今就职于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现任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副秘书

长、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

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温其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温其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温其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温其东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陈君柱先生:中国国籍,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

学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在暨南大

学法学院任教,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内审部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并购交易部经理,2007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正源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同时兼任胜利油气管道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

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沛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深圳帕克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浚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君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君柱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君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陈君柱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曾亚敏女士:中国国籍,1979 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

大学管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清华大学博士后,教授。2005 年至 2007 年在上海大学

任教,2009 年至 2014 年在南开大学任教,2014 年至今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任教,

同时兼任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安达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林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二等奖),入选 2019 年度财政部国际化高
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

    截至目前,曾亚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曾亚敏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亚敏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曾亚敏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颜新元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

理学院,MBA。1997年至2001年任职于航天三院民品总公司;2003年至2007年任七喜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9年至2010年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

公室标杆项目研究经理;2010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行政副总裁;2016年5月至今担任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颜新元先生持有公司 70,000 股股份。颜新元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颜新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颜新元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林名先生: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

国际会计专业(本科),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MBA,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广东正中珠江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高级审计员、普莱克斯气体公司中国南

方区财务分析经理、广州市汇志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广东省粤科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正德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市力鑫药业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2021 年 6 月至今任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林名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林名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名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

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欧治平先生:中国国籍,1979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 年至

2010 年在广东东松三雄电器有限公司任职,2010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

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审计风控中心副总监。

    截至目前,欧治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欧治平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欧治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冯海英女士: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于冠昊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部、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7年11月至今

担任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冯海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冯海英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海英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冯海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

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