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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2022-12-14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2-093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与之配套的《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等文件一并终止。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2022 年 3 月 25 日,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三雄极
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
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三雄极
光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 3,041,218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
户至“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股份
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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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 年,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
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
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各考
核期内的考核结果,分三期将对应的标的权益归属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各持有人,
考核期内三期可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
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二、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终止实施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申请。
    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考虑到疫情的影响及疫
情持续时间的不确定性,本员工持股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当前公
司经营情况相匹配,预计达成员工持股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要求难度较大。若
公司继续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导致员工持股计划不能解锁,将削弱持股计划
对于核心员工的激励性,且与持股计划的初衷相悖,不利于提高员工积极性,不
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符合公司股东利益。因此,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
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经审慎研
究,公司拟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三、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影响及后续措施
    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2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根据《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广
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广东三雄极光
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在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管委会将择机出售全部股票权益,以出售所获金额为限,
向持有人返还金额不超过对应持有人缴纳的原始出资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剩
余收益(如有)返还公司。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指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公司在取消股份支付计划时,应立即确认原本应该在剩余等待期间内确
认的股权激励费用,即假定没有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下,剩余等待期内预计
能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相关的激励费用。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
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以及疫情的影响,公司预计无法达成员工持股计划中设定的业
绩考核指标。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行权条件,若考核指标无法达成,则解锁
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因此公司预计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数量为
零,相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认的累计激励费用为零。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
净利润的影响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公司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公司未来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
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


                                    3
授权。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全部股票权益,以处置
所获金额为限,向持有人返还金额不超过对应持有人缴纳的原始出资额及同期银
行存款利息,剩余收益(如有)返还公司。相关清算工作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终止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 45 日内完成。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本次终止实施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本次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广
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
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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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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