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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2-12-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三
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极光”、“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对三雄极光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7,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19.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1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8,543.9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556.10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广会验字[2017]G17000360150 号)。公司已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
    根据《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                            53,603.35

    2           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3,661.45

    3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                             16,423.67

    4           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                         17,141.11

    5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                             10,016.24

    6             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                            5,710.28
                         合计                                                  126,556.10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的投资金额在项目间有所调整。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1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                  募集资金
 序                                             年 11 月 30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资金投资总                  投入进度         备注
 号                                             日累计投入
                       总额        额(A)                     (B/A)
                                                金额(B)
                                                                           该 项 目 已终
        LED 绿色照                                                         止 , 节 余募
  1     明扩产建设    53,603.35     53,603.35     22,453.85     41.89%     集 资 金 用于
        项目                                                               永 久 补 充流
                                                                           动资金。
        LED 智能照
  2     明生产基地    23,661.45     23,661.45     16,082.16     67.97%     -
        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扩
  3                   16,423.67     16,423.67      9,046.97     55.08%     -
        建升级项目
        实体营销网
                                                                           该 项 目 已结
  4     络下沉完善    17,141.11     24,641.11     25,513.72    103.54%
                                                                           项。
        扩充项目
        跨境电商海
                                                                           该 项 目 已结
  5     外市场拓展     5,710.28      3,210.28      3,494.30    108.85%
                                                                           项。
        项目
        O2O 电商平                                                         该 项 目 已结
  6                   10,016.24      5,016.24      5,668.04    112.99%
        台建设项目                                                         项。
        合计         126,556.10    126,556.10     82,259.05     65.00%     -

  注:上表中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数,若出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根据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
营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资金运营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最长投资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期货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行为。
    4、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目前公司
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发表核查意见,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拟购
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
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
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实施的。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
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不
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资金运营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
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不会影响公司
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仲从甫                     苏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