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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雄极光: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 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2-100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蔡新路 293 号 D 栋
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宇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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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176,065,897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62.900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0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176,049,397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62.894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9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6,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5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16,6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05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0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6,50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005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3、鉴于疫情影响,公司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律
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旗下“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阿巴马万象益新 5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
巴马万象益新 5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4,902,2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32%。前述股东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5%时,未立即停止增
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
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因此,前述股东持有的超过公司
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 5%的部分股份,在买入后的 36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2
即仅对其持有的公司 13,995,550 股股票具有表决权,对剩余的 906,650 股股票不
得行使表决权。
    因此,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为
279,911,000 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79,004,350 股。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049,3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6%;反
对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024%;反对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976%;弃权 0 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所持有 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000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 以
上通过。该项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049,3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6%;反
对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024%;反对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976%;弃权 0 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所持有 效表 决权股 份的


                                      3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为公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049,3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6%;反
对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024%;反对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976%;弃权 0 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所持有 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律
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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