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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1-04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 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3-001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
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并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580,0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79,911,000 元变更为
279,331,000 元,总股本将由 279,911,000 股变更为 279,331,000 股。股本变动情
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
表为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规定,及时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
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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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3 年 1 月 4 日-2023 年 2 月 17 日,每个工作日的 9:00-12:00、13:30-17:00
   2、债权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蔡新路 293 号 D 栋二楼证券部
   联系人:颜新元、冯海英
   联系电话:020-28660360
   传真号码:020-28660327
   邮政编码:511480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
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 “申
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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