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雄极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13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地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温 其 东 陈 君 柱 曾 亚 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