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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1-1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三雄
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极光”、“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7,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19.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1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8,543.9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556.10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广会验字[2017]G17000360150 号)。公司已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
    根据《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                           53,603.35

   2           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3,661.45

   3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                             16,423.67

   4           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                         17,141.11

   5             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                            5,710.28
     6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                                   10,016.24

                        合计                                              126,556.1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及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按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
户的开立和存放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用       备注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号                                                             途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广东三雄极光照
 1                  股份有限公司锦锈   06301775000000066                   已销户
     明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LED 绿色照明
     广东三雄极光照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2                                   5810000110120100030823 扩产建设项 已销户
     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目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重庆三雄极光照
 3                  股份有限公司锦绣   06301528008000888                   已销户
       明有限公司
                          支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广东三雄极光照
 4                  股份有限公司锦锈   06301664000000067                     -
     明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LED 智能照明
                                                            生产基地建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设项目
     肇庆三雄极光照
 5                  股份有限公司锦绣   06301306000000086                     -
       明有限公司
                          支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广东三雄极光照
 6                  股份有限公司锦锈   06301553000000068                   已销户
     明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广东三雄极光照                                        研发中心扩
 7                  股份有限公司锦绣   06301962000000080                   已销户
     明科技有限公司                                        建升级项目
                          支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广东三雄极光照
 8                  股份有限公司锦锈   06301615000000117                     -
     明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实体营销网
      广东三雄极光照
 9                   股份有限公司锦锈      06301442000000069       络下沉完善     已销户
      明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扩充项目

                                                                   跨境电商海
      广东三雄极光照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10                                        38610188000607622       外市场拓展     已销户
      明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项目

      广东三雄极光照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11                                       391120100100165965                      已销户
      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广州东风支行
                                                                   O2O 电商平台
                                                                     建设项目
      广州三雄极光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12                                       391120100100168973                      已销户
      易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广州东风支行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的投资金额在项目间有所调整。截至 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3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                   募集资金
 序                                                  年 1 月 11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资金投资总                   投入进度      备注
 号                                                  日累计投入
                            总额        额(A)                       (B/A)
                                                     金额(B)
         LED 绿色照明
  1                        53,603.35     53,603.35     22,453.85      41.89%      已终止
         扩产建设项目
         LED 智能照明
  2     生产基地建设项     23,661.45     23,661.45     13,739.09      58.07%             -
                目
        研发中心扩建升
  3                        16,423.67     16,423.67     11,847.87      72.14%             -
              级项目
        实体营销网络下
  4                        17,141.11     24,641.11     25,513.72     103.54%      已结项
        沉完善扩充项目
        跨境电商海外市
  5                         5,710.28      3,210.28      3,494.30     108.85%      已结项
             场拓展项目
         O2O 电商平台
  6                        10,016.24      5,016.24      5,668.04     112.99%      已结项
              建设项目
             合计         126,556.10    126,556.10     82,716.87      65.36%             -

      注:

      1、上表中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数,若出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表中“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大于 100%比例的,系由于上表“截至 2023 年 1 月 11

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

投资收益、银行活期利息、管理费、手续费支出等因素,而“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不含前述因素导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和“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上述两个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均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投项目采取边建设边投产的方式进行,即按规划进行项目内容
的建设,满足使用条件时即投入使用与生产运营。因此,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已经陆续产生销售收入与经营利润,2021 年,公司 LED 智
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现营收约 2.28 亿元,2022 年前三季度,该项目实现
营收约 1.09 亿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基本按照项目规划及需要完成了项目建设,
达到了项目结项条件,截至 2023 年 1 月 11 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已使
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 2023 年 1 月   募集资金投
 序                                                                      节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       金投资总额     11 日累计投入金      入进度
 号                                                                          金
                           (A)            额(B)          (B/A)
        LED 智能照明
 1      生产基地建设        23,661.45          13,739.09        58.07%    13,549.01
            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
 2                          16,423.67          11,847.87        72.14%     6,472.40
          升级项目

      注:上表“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最终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截至 2023 年 1 月 11 日,“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
金 13,739.09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9,922.36 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利息收
入),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41.93%,募集资金专户总结余资金 13,549.01
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截至 2023 年 1 月 11 日,“研发中心扩建升
级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1,847.87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4,575.80 万元
(不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27.86%,募集资金专
户总结余资金 6,472.40 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肇庆三雄极光照
明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实施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 1 号、广州市南沙
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 59 号。截至目前,该项目实际完
成厂房、办公楼、员工宿舍、物流仓库、食堂等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合计约 5.8 万
平方米,项目规划的总建筑面积为 3 万平方米;项目建筑工程费用实际投入
9,574.27 万元,为计划投入金额的 98.30%。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规划投入
9,589.68 万元,实际投入 4,064.69 万元。项目建成后新增各类灯具产能 1,060
万 PCS/年,新增光、电源贴片 1,600 万 PCS/年。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实施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
镇。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办公区相关建筑面积约 1.04 万平方米,基建实际
投入 2,800.15 万元,为规划投入的 76.68%;研发项目实施费用实际投入 8,171.06
万元,完成规划投入的 117.71%。公司已完成研发实验室的扩建升级工程,购置
了各类先进的实验设备、产品检测设备,按照产品研发、检测需要,按照功能与
分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实验室科室体系,新实验室占地面积约 2,700 平方米。同
时,公司加强了研发团队建设,引进、扩大了热学、光学、结构、工业设计、智
能控制、电源电子等照明应用领域的专业人才队伍。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由于公司募投项目从规划到实施完成的时间跨度较长,无论是行业发展、
生产及试验设备的技术及价格、以及基建项目成本等都和项目规划时会有一些不
同程度的差异。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
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
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
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
理财收益。
    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13,549.01 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实际发生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较规划的节余 5,524.99 万元;由于采取边建设
边投入的方式推动募投项目实施,智能照明项目分步投产所用基本预备费以及铺
底流动资金在日常经营自有资金中支付,因此项目规划中的该部分资金
3,757.11 万元未支付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在使用期间产生的理财及利息收入
3,635.61 万元。
    公司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结余资金 6,472.40 万元,主要是因为实验室建
设的实际设备购置费用较规划的结余较多,该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节余
4,171.39 万元;此外,该项目募集资金在使用期间产生理财及利息收入 1,901.93
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升
级项目”均已基本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划将上述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0,021.41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节余募
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
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
据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
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
司募投项目“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均
已基本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
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并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上述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
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七、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查阅了公司《招股说明书》、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公司将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文件。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仲从甫                     苏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