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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雄极光: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13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3-005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在广州市南沙区公司榄核总部 D 栋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宇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

心扩建升级项目”均已基本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

动,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并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06)。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

项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对

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修改

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

公司本次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本次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修改后的《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
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

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全文请详

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2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8)。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
附件一: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提升

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结合公

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改的具体内容

如下:
序
                    修改前的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号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行为,
     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1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东三雄极光照
                                                    所业务规则和《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
     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制定本规则。
     第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        第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
     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       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深圳证券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交易所备案。
 2
     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       得低于 10%。
     得低于 10%。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     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   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
     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第二十四条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3                                              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午 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
     结束当日下午 3:00。
                                                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五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第五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通过:
                                                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
 4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
     分之三十的;
                                                分之三十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变更公司形式;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
     (七)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
                                                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
                                                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事项尚须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