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创: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2020-11-04
证券代码:300640 证券简称:德艺文创 公告编号:2020-098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16]2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中小投
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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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4 日上午 09:15 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8 号环球
广场 18 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30 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体芳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 111,583,3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541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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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
代表股份 111,583,3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5419%。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
请的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7 人,代表股份 3,454,125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564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
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同意 111,583,3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4,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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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同意 111,583,3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4,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同意 111,583,3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4,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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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111,583,3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4,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律师、李艾璘
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德艺
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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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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