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创: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300640 证券简称:德艺文创 公告编号:2021-031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艺文
创”)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福建德弘智汇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弘智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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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6 号),同意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 1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66,076,254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2,274,995.7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含
税)人民币 12,717,153.88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9,557,841.84 元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20,774,000 股 变 更 为
286,850,254 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
21004310026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
根据公司披露的《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预案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资 集资金
IP 产 品及 运营 中心 项
1 32,473.50 28,710.50 德弘智汇
目
大数据营销管理平台建
2 4,083.30 2,517.00 德弘智汇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德艺文创
合计 39,556.80 34,227.50 ——
注 1: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
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中“IP 产品及运营中心项目”和“大数据营销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为德弘智汇,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以增资或借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
德弘智汇。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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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募集资金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全权负
责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
安支行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安泰支行(以下简称“开户
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及实施
本次募投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弘智汇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
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
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
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德弘智汇拟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安全性高、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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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使用
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
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拟购买投资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等)。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产品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2)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3)流动性
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4)投资品种不包括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
财产品,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三)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实施方式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审批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
德弘智汇为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产品必须通过募集资金专户
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德弘智汇购买的投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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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及德弘智汇应当及时报交
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及德弘智汇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购买
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并公告。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
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宏观
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4、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范围包括低风险证券公司理财产品,虽然
公司会选择流动性高,安全性好的产品,但收益仍存在波动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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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
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在公司内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
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
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
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德弘智汇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短的低风险型理财产
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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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
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
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弘智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德弘智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进度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全资子公司德弘智汇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
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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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
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
司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
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德艺文创全资子公司德弘智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德艺文创就此
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2、德弘智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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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德艺文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五、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授权
为保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能够
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决定并办理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全权代表公司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
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所有法
律文书;
2、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型理财
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
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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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
议;
2、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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