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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艺文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300640     证券简称:德艺文创     公告编号:2021-032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对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

司福建德弘智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弘智汇”)进行增

资。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以增资或借款的形式向德弘智汇分

批投入募集资金,本次增资后德弘智汇注册资本将由 18,000 万元增

加至 25,000 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6 号),同意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 1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66,076,254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2,274,995.7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含

税)人民币 12,717,153.88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9,557,841.84 元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20,774,000 股 变 更 为

                              1/ 7
286,850,254 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

21004310026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德弘智汇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

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预案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资           集资金
     IP 产 品及 运营 中心 项
1                              32,473.50         28,710.50         德弘智汇
     目
     大数据营销管理平台建
2                               4,083.30          2,517.00         德弘智汇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德艺文创
           合计                39,556.80         34,227.50            ——
    注 1: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
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中“IP 产品及运营中心项目”和“大数据营销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为德弘智汇,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以增资或借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
德弘智汇。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情况

     1、名 称:福建德弘智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 71 号南侧办公

楼四层 405 室-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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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法定代表人:吴体芳

    5、注册资本:壹亿捌仟万圆整

    6、成立日期:2020 年 4 月 1 日

    7、营业期限:2020 年 4 月 1 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

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数

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工艺

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平面设计;会议及展

览服务;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家具制造;箱包制造;鞋制造;钟表与

计时仪器制造;工艺美术品制造(象牙雕刻、虎骨加工、脱胎漆器生

产、珐琅制品生产、宣纸及墨锭生产除外);鞋帽批发;厨具卫具及

日用杂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灯具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

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

股权)

    10、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3/ 7
    资产总额                  --             89,000,886.10

    负债总额                  --                 44.31

     净资产                   --             89,000,886.79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                 886.10

     净利润                   --                 841.79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IP 产品及运营中

心项目”和“大数据营销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德弘智汇,

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的 7,000.00 万元对德弘智汇增资,全

部用于公司“IP 产品及运营中心项目”。增资完成后德弘智汇的注

册资本将变更为 25,000 万元,德弘智汇仍为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

公司。

    公司本次以向全资子公司德弘智汇增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德弘智汇的资金实力和经

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

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及行业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募集

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及

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未改变募集资

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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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增资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专

门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弘智汇已与保荐机构、

开户银行签署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将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德弘智汇将严格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

全资子公司福建德弘智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

推进,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事项。

    (二)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全

资子公司福建德弘智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

进,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




                              5/ 7
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德弘智汇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

式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

    2、《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

    3、《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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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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