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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艺文创: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3-19  

                        证券代码:300640     证券简称:德艺文创     公告编号:2022-019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艺文

创”)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

司福建德弘智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弘智汇”)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

超过十二个月且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

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 10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6 号),同意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 1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66,076,254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2,274,995.7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含

税)人民币 12,717,153.88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9,557,841.84 元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20,774,000 股 变 更 为

286,850,254 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

21004310026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

集资金,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募投项目中实际投入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案拟投    调整后拟
序                            项目总投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    投入募集     实施主体
号                                资
                                                  金        资金
1    IP 产品及运营中心项目    32,473.50       28,710.50   27,438.78    德弘智汇
     大数据营销管理平台建
2                              4,083.30        2,517.00   2,517.00     德弘智汇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3,000.00     德艺文创
           合计               39,556.80       34,227.50   32,955.78      ——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
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2 / 10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安泰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

称“专户”)。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弘智汇

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增加额度后,德弘智汇累计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3 / 10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

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上述额度及决议即将到期,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为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德弘智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拟购买投资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等)。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产品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2)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3)流动性

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4)投资品种不包括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

财产品,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三)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实施方式




                            4 / 10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审批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

    德弘智汇为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产品必须通过募集资金专户

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德弘智汇购买的投资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及德弘智汇应当及时报交

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及德弘智汇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并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备并公告。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分析




                            5 / 10
       1、虽然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

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4、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范围包括低风险证券公司理财产品,虽然

公司会选择流动性高,安全性好的产品,但收益仍存在波动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

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在公司内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

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

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

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

                               6 / 10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德弘智汇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短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

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

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

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弘智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德弘智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进度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


                               7 / 10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全资子公司德弘智汇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德弘智汇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

易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德艺文创全资子公司德弘智汇本次使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8 / 10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德弘智汇本次使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

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德弘智汇本次使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五、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授权

       为保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能够

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决定并办理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全权代表公司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

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所有法

律文书;

       2、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六、其他重要事项


                               9 / 10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型理财

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

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

议;

       2、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议;

       3、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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