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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艺文创: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2022-04-08  

                        证券代码:300640      证券简称:德艺文创     公告编号:2022-041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 749,500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该股份

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4 月 8 日
                              1 / 17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8 号环球

广场 18 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 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体芳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22,053,19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835%,占公司总股份的 42.77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21,438,59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676%,占公司总股份的 42.5555%。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福

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会议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3、网络投票情况

                              2 / 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 614,6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9%,占公司总股份的 0.2154%。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14 人,代表股份 3,686,42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52%,占公司总股份的 1.291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

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 / 17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4 / 17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 / 17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7、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

件的议案》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6 / 17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

    9.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9.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 / 17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9.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8 / 17
    9.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9.05 发行数量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9 / 17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9.06 限售期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9.07 上市地点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 / 17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9.08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9.09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11 / 17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9.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12 / 17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13 / 17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4 / 17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

的议案》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15 / 1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同意 121,71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14%;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46,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7743%;反对 3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律师、陈韵律

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德艺文

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16 / 17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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