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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艺文创: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4-12  

                        证券代码:300640     证券简称:德艺文创      公告编号:2022-042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

艺文创”)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

本 285,365,0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

(含税),共计派发 14,268,252.7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

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

    2、2022 年 3 月 23 日至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459,0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

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实际股数为 283,906,054 股,

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14,195,302.70 元(含税)。




                              1/5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现金分红及据此

计算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总股本×现金分

红比例,即 14,195,302.70 元=283,906,054 股×0.05 元/股;

    每股现金 红利= 现金 分红总 额÷总 股 本(含回 购股 份), 即

0.049744 元/股=14,195,302.70 元÷285,365,054 股。

    综上,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

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049744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总股本 285,365,05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

14,268,252.7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股本发生

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459,0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459,0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5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

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1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85,365,05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459,000 股后的 283,906,05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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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4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4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4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815                    吴体芳

   2        02*****979                    许美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

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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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总股本×现

金分红比例,即 14,195,302.70 元=283,906,054 股×0.05 元/股;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0.049744

元/股=14,195,302.70 元÷285,365,054 股。

   综上,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

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0.049744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8 号环球广场 1701 单元

   咨询联系人:吴艳菱、齐琳

   咨询电话:0591-87762758

   传真电话:0591-878288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1 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