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1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了
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
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
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制定了《远期
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
施是可行的;同时,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
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专此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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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系《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签字: 签字:
姓名:林 兢 姓名:骆念蓓
签字: 签字:
姓名:吴飞美 姓名:唐锦铨
签署日期:2022 年 0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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