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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透景生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9-03-13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19-013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启明维创(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生命”或“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启明维创(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启明”或“股东”)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
的告知函》。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上海启明首次减持透景生命的公告,即《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并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2018 年
11 月 19 日、2018 年 11 月 23 日及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前述减持中的进展及结果,即《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上海启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即《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该项减持计划预计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方式、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25,294 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自公司前次披露上海启明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之后,其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9 年 3 月
12 日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981,2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08%,减少比例已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1%。根据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2018.11.19-
           集中竞价交易                           46.64        406,200      0.45
                                2018.12.11
上海启明                       2019.12.19-
           集中竞价交易                           43.10        575,000      0.63
                                2019.3.12
                                 合计                          981,200      1.08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减持前持股数及比例                减持后持股数及比例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比                     占公司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上海启明        8,517,495            9.38         7,536,295            8.3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关于股东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
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份减持后,股东上海启明仍持有公司 8.30%的股份,仍为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上海启明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启明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
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启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0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