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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透景生命: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2019-04-25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透
景生命”)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的工作积
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
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制订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时限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从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薪酬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
确定薪酬标准。
    (二)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
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事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
的具体实施。


   五、薪酬构成及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7.2 万元/年,按月发
放。
       2、未在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
津贴。
       3、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
不再领取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1、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监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
取津贴。

   六、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剩余部分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如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 2018 年标准领取了部分 2019 年按月发放的薪酬,
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 2019 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
执行。

       4、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与废止时亦
同。

       5、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