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2019-04-25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透
景生命”)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的工作积
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
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制订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时限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从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薪酬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
确定薪酬标准。
(二)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
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事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
的具体实施。
五、薪酬构成及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7.2 万元/年,按月发
放。
2、未在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
津贴。
3、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
不再领取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1、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监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
取津贴。
六、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剩余部分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如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 2018 年标准领取了部分 2019 年按月发放的薪酬,
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 2019 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
执行。
4、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与废止时亦
同。
5、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