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19-033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透景生命”)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上海透景诊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或“透景诊
断”)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单个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
上[2017]246 号文同意,透景生命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5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6.1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4,15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3,449.00 万元,实际到账
金额为人民币 50,701.00 万元,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
除发行费等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907.0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立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3282 号《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19,191.32 19,191.32
1
产业化项目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11,786.21 11,786.21
2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4,014.58 18,929.47
3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6,000.00 -
合计 60,992.11 49,907.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了项目的建
设。2017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425.96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
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7]第 31-00043 号《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
核查意见。
2018 年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募集资金对透景诊断增资 6,000 万元。
本次增资后,透景诊断注册资本由 12,000 万元增加至 18,000 万元,公司持股比
例为 100%,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事项是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需要,
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5,913.59 万元(含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425.96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 25,369.35 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及资金使用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合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
用余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透景诊断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产品类别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产品进行评估,投资单个产品
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任一时点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16,000 万元人民币,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通过之
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
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制定购买理财产品
计划,合理的购买理财产品,及时进行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如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投资者获
取更多的回报。
六、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合作方 产品名称 类型 投资规模 参考年化收益率 天数 购买主体 产品状态
蕴通财富结构性存
交通银行上海
款3个月(挂钩人民 价格结构 16,000.00 3.85%-3.95% 91天 透景生命 存续
分行 型
币黄金)
交通银行上海 蕴通财富结构性存 期限结构
15,900.00 4.00% 62天 透景生命 赎回
市分行 款2个月 型
交通银行上海
蕴通财富结构性存 期限结构
临港新城支行 20,000.00 4.10% 90天 透景生命 赎回
款90天 型
交通银行上海 蕴通财富定期型结
临港新城支行 构性存款61天 期限结构 20,000.00 4.30% 61天 透景生命 赎回
型
交通银行上海 蕴通财富定期型结 保本收益
20,000.00 4.30% 31天 透景生命 赎回
临港新城支行 构性存款31天 型
七、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
关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
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