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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透景生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5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 2018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5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部
分子议案的议案》1 项议案。
    2、2018 年 1 月 16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1 项议案。
    3、2018 年 1 月 22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2 项议案。
    4、2018 年 4 月 18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对公司 2017 年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1 项议案。
    5、2018 年 4 月 26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的议案》2 项议案。
    6、2018 年 8 月 24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3 项议案。
    7、2018 年 10 月 17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财务报表格式的议案》2 项议案。


       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按时按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对
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
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
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
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细致、
有效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
财务状况良好。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三)检查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专门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立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对编
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行
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
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
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七)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
事会编制和审核 2018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 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监事会将
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
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
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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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