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1-20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0-006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生命”或“公司”)于 2020
年 01 月 20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
施行。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
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
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
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2、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
利。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
露要求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其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其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其规定进行追溯调
整。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
难、债权人作出让步。不再将重组债权和债务区别于其他金融工具加以定义。重
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
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其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其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
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其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财务报表、财务指标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内容均属于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0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