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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透景生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4-22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透景生命
股票代码:30064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姚见儿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572弄115号1幢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景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01-309室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4月20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透景生命拥有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透景生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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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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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透景生命、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姚见儿、上海景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景人投资                 指    上海景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准则第 15 号》         指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股东
                                                            是否拥有其他
                                                                           在公司担任董
 姓名       性别    国籍              通讯地址              国家或者地区
                                                                           监高职务情况
                                                              的居留权
                             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
姚见儿       男     中国                                            无     董事长、总经理
                             碧波路 572 弄 115 号 1 幢
        (二)法人股东
名称                        上海景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4143465F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 400 号 1 幢 301-30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姚见儿
成立日期                    2011 年 5 月 4 日
合伙期限                    2011 年 5 月 4 日至 2021 年 5 月 3 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基本情况

        为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姚见儿、周爱国、
牛正翔与景人投资于 2012 年 4 月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牛正翔、周爱
国、景人投资在行使股东重大权利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包
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等事项,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
无条件与姚见儿保持一致行动;该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 36 个月届满后失效。
        在协议有效期内,《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在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在
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有关承诺,各方未发生
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鉴于姚见儿先生、牛正翔先生、周爱国先生和景人投资共同签署的《一致行
动协议》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到期,经各方协商,决定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5
并共同出具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终止不再续签的声明》。《一致行动协议》终
止后,除了姚见儿控制景人投资以外,其他各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
股东及/或董事权利,履行相关股东/或董事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周爱国先生、牛正翔先生签署的《一致行
动协议》到期,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引起。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周爱国先生、牛正
翔先生于 2017 年 4 月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各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
该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 36 个月届
满后失效。
    基于各方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姚见儿先生、周爱国先生、牛正翔先生
与景人投资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签署《关于一致行动协议终止不再续签的声明》,
《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届满终止后,正式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
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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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见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牛
正翔先生、周爱国先生和景人投资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4,19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4%,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姚见儿             18,196,500              20.04%
   2              牛正翔                 600,000              0.66%
   3              周爱国              3,000,000               3.30%
   4           景人投资               2,400,000               2.64%
           合计                      24,196,500              26.64%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增减,系因《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一致行动
关系解除导致的权益变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姚见儿先生与牛正翔先生、周
爱国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姚见儿先生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担任景人投资的唯一
普通合伙人、持有景人投资 37.125%的财产份额、间接控制公司 2.64%的股份,
其合计控制公司 22.68%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姚见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196,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0.04%;其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为 1,725,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的 9.48%,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
    目前,姚见儿先生、周爱国先生、牛正翔先生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还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及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权利限制性规定。
    除上述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

                                     8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更,仍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姚见儿先生。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披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集中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本报告书原件;
(四)《一致行动协议》及《关于一致行动协议终止不再续签的声明》。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 572 弄 115 号 1 幢

电话:021-50495115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见儿




 上海景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签署日期:2020 年 04 月 20 日




                                  13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
                                                  所在地

股票简称         透景生命                         股票代码      300642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见儿、上海景人投资合伙企业                   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
                                                  义务人通
名称             (有限合伙)                                   路 572 弄 115 号 1 幢
                                                  讯地址

                                                                有 ■       无 □
                 增加 □ 减少 ■(系解除一        有无一致
拥有权益的股份                                                  (姚见儿先生担任景人投资的唯
                 致行动关系)                     行动人
数量变化                                                        一普通合伙人,景人投资仍认定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为姚见儿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   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务人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否为上   市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   际
                                                  控制人

                                                  信息披   露
                                                  义务人   是
信息义务披露人
                                                  否拥有   境
是否对境内、境
                 是   □      否 ■               内、外   两   是   □    否 ■
外其他上市公司
                                                  个以上   上
持股 5%以上
                                                  市公司   的
                                                  控制权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    24,196,500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比例:     26.64%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本次权益变动前,姚见儿先生、周爱国先生、牛正翔先生与上海景人投资合伙企
股份比例         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4,196,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26.64%。




                                        14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 3,600,000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比例:    3.96%
务人拥有权益的
                  本次数量变动不涉及股东减持,仅涉及上述股东间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本次权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益变动后,由于姚见儿先生担任景人投资的唯一普通合伙人,景人投资仍认定为
                  姚见儿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因此姚见儿先生直接、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22.68%。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   □         否 ■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是   □         否 ■
争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
是否拟于未来 12
                  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个月内继续增持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是否存在《收购
办法》第六条规    是   □         否 ■
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
购办法》第五十    是   □         否 ■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         否 ■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         否 ■
问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是   ■         否 □
批准进展情况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   否 ■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16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见儿




 上海景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签署日期:2020 年 0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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