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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透景生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10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透景
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透景生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会前认真审查了拟聘任人员的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我们
认为本次拟聘任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管理经验等均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的职责要求,具备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与其行使职权
相应的任职能力。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拟聘任人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规范运作
指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
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的情况。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姚见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恩环先生、王小
清先生、盛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小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范
杰先生为财务负责人,聘任胡春阳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朱凤女士为内审部
负责人。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方华                Yu Wei                赵家祥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