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12-30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0-159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透景生命”)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公司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管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首
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0 年 6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买卖本公司
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
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
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六个月(即 2020 年 6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除下列人士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合计变更股数
1 张晓峰 监事 合计买入 25,000 股,卖出 25,000 股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共有 1 名核查对象
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记录。
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就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说明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张晓峰先生作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晓峰先生买卖公司股票时
间是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之前,且尚未成为公司监事。其股票交易行
为是基于二级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决策,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
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2、除上述核查对象外的激励对象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序号 姓名 职务 合计变更股数
1 张剑梅 中层管理人员 合计买入 3,400 股,卖出 4,800 股
2 朱凤 中层管理人员 合计买入 100 股,卖出 700 股
3 方锴 中层管理人员 合计卖出 380 股
4 张小圆 中层管理人员 合计卖出 3,600 股
5 周坤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合计卖出 1,650 股
6 蔡勇华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合计买入 24,000 股
7 董来利 中层管理人员 合计卖出 4,770 股
8 宋晓燕 中层管理人员 合计卖出 1,000 股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 8 名激励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记录。公司根
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其中,上述 7 名激励对象属
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其卖出股票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解除限售的部分股票;根据核查对象出具的自查声明,上述 8 名激励
对象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基于本人个人投资的判断,且在交易行为发生时,均未
知悉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
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
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
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
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
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